【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高频考点】
消防设施现场检查
(一)合法性检查
法规规定消防产品按国标、行标生产,经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合法性重点查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规定的相关合法性文件、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市场准入文件
到场检查重点查验下列市场准入文件:
(1)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查验其依法获得的强制认证证书。
(2)新研制尚未制定国、行标准消防产品,查验其依法获得的技术鉴定证书。
(3)未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非新产品类的消防产品,查验其经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
(4)非消防产品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查验其法定质量保证文件或者出厂合格证。
2.产品质量检验文件
到场检查重点查验下列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文件:
(1)查验所有消防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其他相关产品的法定检验报告。
(2)查验所有消防产品、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出厂合格证。
(二)一致性检查
防止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施工、降低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有效手段。
消防产品到场后,根据消防设计文件、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等,查验到场消防产品铭牌标志、产品关键组件材料、产品特性一致性程度。
一致性检查步骤要求:
1.逐一登记设备、组件名称、批次、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名、地址、产地、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核对无误。
2.查验设备、组件规格型号、组件配置、数量、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地址、产地,标志、外观、材料、产品实物等,与国家消防产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3.查验设备、组件规格型号,符合经法定机构批准或备案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三)产品质量检查
包括外观检查、组件装配及其结构检查、基本功能试验以及灭火剂质量检测等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照明以及疏散指示系统等所有消防系统检查设备、组件、材料外观(尺寸)。检查组件结构及其操作控制性能。
2.水系灭火系统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组件、管件、阀门等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泡沫灭火系统灭火剂抽样检测。
3.气体、干粉、细水雾灭火系统检查灭火剂储存容器充装量、充装压力。
4.防排烟设施材料燃烧性能、操作性能。检查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及其驱动装置、控制装置的外观、操控性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