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高频考点】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案例分析知识点
【知识点 1】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或被封堵;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 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 30%;民用建筑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室内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低于
B1 级;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处设置栅栏、卷帘门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消防用电设备未按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违 反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可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知识点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
1) 鉴于购物广场的建筑面积和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的规定,判定该项目应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该项目需经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鉴于该购物广场的建筑规模和使用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的规定,该购物广场应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该单位应明确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建立义务消防队;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定全年消防工作计划,明确全年的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和管理措施并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措施,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合约,每年进行一次对消防设施的全面检测;
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加强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定期开展对本单 位人员的消防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 好有效;将建筑消防设施纳入防火巡查内容,对建筑消防设施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单项检查和保养;在地下商店实 行严格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用火管理;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知识点 3】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1)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组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2) 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运单位动用明火和进行散发火花作业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施工或检修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的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知识点 4】消防档案
1)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 全消防档案。
2)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消
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翔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 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 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有关文件、资料;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 责任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与 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有关燃气、 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知识点 5】应急预案
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萣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②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③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④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⑤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灭火疏散演练预案应根据人员调整及时调整。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