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办公厅近期发表了关于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下面就来和益点通一起一探究竟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我部组织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xfremote@syfri.cn。
2、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邮编:11003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8月27日
有的学员可能在担心:新规会不会对今年的消防工程师考试产生影响?
此次新规仅是征求意见稿,尚未落地实施,所以对今年考试不会产生影响,广大考生安心备考就行啦!
可以肯定的是今年不会考!在新技术标准未实施前,先带大家先了解下此次征求意见稿修订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XXXX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40-202X,自20XX年X月X日起实施。其中,第5.1.4、5.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 50440-200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XX年X月X日
敲黑板!本标准此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修改了体系架构和系统连接。
2、将目前广泛应用、重要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探测报警器明确列入远程监控系统应监控范围,并对采集信息、接入方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拓展系统使用用户。规定了联网单位、维保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设备制造商、保险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六类用户,在系统应用设计中规定各类用户的应用平台及相关功能设计要求。
4、增加了移动终端APP应用设计。
5、将原规范第4章系统设计分解为规范的第4章数据采集设计、第5章数据传输及交换设计、第6章系统应用设计,删除原规范第5章内容。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应急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邮政编码110034)。
意见征求稿共计88页,因文章篇幅有限,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想要更多新规细节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