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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告知承诺制解读

一级消防工程师-行业动态 2020-11-30 00:00:00

从人社部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得知: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采用告知承诺制,但是有不少考生对告知承诺制并不了解,益点通整理了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和思维导图,帮助各位消防考生快速理解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试点时间为2019年6月至11月。试点范围为2019年下半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共12项,包括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一级建造师、出版(初级、中级)、注册城乡规划师、勘察设计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经济(初级、中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下半年)。

告知与承诺的主要内容及承诺方式

考试组织机构将会通过各种渠道告知报考人员以下内容:

一是报考人员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

二是报考人员如果作出虚假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

三是报考人员承诺的方式。四是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需要作出承诺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

二是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三是报考人员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四是报考人员承诺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告知与承诺的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考试报名操作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严禁相关培训机构组织集体报名和代理报名,不允许代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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