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走进中祥教育 帮助中心 移动端 微信公众号
400-806-1656
热线(08:30-18:00)
课程简章
首页/ 一级消防工程师-行业动态

黑龙江省已明确一消证书可直接认定对应职称

一级消防工程师-行业动态 2020-11-30 00:00:00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建立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江苏、安徽、四川、福建、浙江等地区之前就颁布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通知中说明了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可认定相关职称,和益点通一起看看吧!

黑龙江

2018年12月黑龙江省印发《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行业动态
置顶推荐
课程试听
中级社会工作者
初级社会工作者
中级经济师
一级造价师
教师资格证
售后服务
网课售后
用户注册协议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如何登录
如何注册
如何在线听课
如何修改个人资料

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400-806-1656
周一至周五: 08:30-18:00

泰安中睿启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编号:NCFCSA-H-0375) 诚信企业 鲁ICP备202412098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