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造价处牵头,联动招标中心和施工安全处组织召开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赵英杰副主任出席开办仪式并讲话,市区两级招投标主管部门近40人,以及来自建设、施工和咨询单位及其他专业人员共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宣贯会现场
赵主任指出,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把我市列为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城市,我市开展的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是我市深化建筑业改革的重大举措,安全文明施工费实现低限管理原则下的市场化定价是我委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的启动项目之一,意义重大。该《办法》体现了工程造价更好地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服务的理念,是坚持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需要市场各方主体以及专业人员高度重视,掌握精髓,正确运用指导实践,通过与时俱进,集思广益和积极参与,尽快完善自身管理体系和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适应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的需要。
宣贯会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造价处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解读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二是招标中心阐述了管理办法的实施涉及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三是安全处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相关文件的制定背景、实操指引等方面进行了宣贯讲解。
此次宣贯会,各部门结合案例的政策宣讲,加深了与会人员对政策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费用组成、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重点问题的理解,为市场主体及专业人员准确掌握及应用《办法》等政策规定落地提供了保证。
下一步,我处将会同招标中心加紧完善并在网上尽快公开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文件使用指南,并通过加强日常咨询解释等措施,加大政策解读和培训力度,为市场主体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供更多学习的方式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