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在大众心中的位置越发的重要,国家下达了各种安全工程相关的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了相关政策。
整理了一下相关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住建设字函〔2021〕59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督促办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21〕92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注册在本市单位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名单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委已将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人员比对信息通过“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至各注册单位,各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登录“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客户端)”,在“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业务”模块中查询注册在本企业的社保异常人员名单(含社保不一致、多家社保、无社保)。
二、本次社保异常名单仅做参考,我委将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信息,及时更新涉嫌“挂证”的人员信息名单。
三、因社保异常人员名单比对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各勘察设计单位可自行忽略社保异常人员名单中的已转出人员和已注销人员。
四、因社保异常人员名单中未对已退休人员进行处理且部分社保数据未实现全面对接,各勘察设计单位可自行忽略显示为“无社保”的已退休人员和已缴纳社保人员。
五、分公司、分院等分支机构为注册人员缴纳社保且仅有单一社保的,不列入“挂证”整治名单。因系统未能对分支机构进行智能识别,各勘察设计单位可自行忽略社保异常人员名单中显示为“社保不一致”的分支机构缴纳社保人员。
六、经请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对于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注册人员,不列入本次“挂证”整治名单,但不作为资质审批和动态核查的有效人员予以认定。
七、各勘察设计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社保异常人员名单,配合上述情形以外的相关人员抓紧办理注销或转出手续。4月30日后仍未改正的,按“挂证”行为严肃处理。
八、对于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我委将依据一方申请及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九、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的全国注册人员管理信息已实现和全国社保缴费数据的联网比对,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注册人员应认清形势、及时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工作开始后,我委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社保异常人员名单,对违规人员和违规单位开展行政调查,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十、在本次“挂证”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拒绝、拖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勘察设计单位,计入“天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并纳入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重点监控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