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5)199号),现将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确定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科目为65分(试卷满分为120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为55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中建筑工程科目为65分(试卷满分为120分),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等2个科目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等2个科目为55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市政公用科目为50分(试卷满分为120分)。全省合格人员共21997人,取得资格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
现将上述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尽快通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上述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根据电子证书上线进度安排,自主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含增项),并可凭此证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