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今年疫情特殊情况,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益点通信息整理如下,希望考生准备好相关材料,正确面对疫情,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0〕97号
各市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项人事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安全责任
1.实行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人事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地区人事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省直考区疫情防控工作由合肥市卫生健康部门和有关考点学校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考点学校要始终将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防控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考点学校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统筹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地组织、人社部门要发挥考试主管部门牵头作用,推动完善人事考试应急协调会议机制,增加疫情防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疫情防控责任和具体任务,统筹抓好考试期间各项工作。教育部门要根据考试组织实施需求,积极帮助落实笔试考点,指导各考点学校按要求落实场地安排、人员管控等防控措施。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属地有关单位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协调专业机构和人员,为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检测、诊断、隔离、救治等服务,会同考试主管部门和考点学校及时处置突发疫情事件。其他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协助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加大督查指导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地要将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疫情防控督查指导范畴,落实督查指导工作责任。考试前,考试主管部门要会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对本考区人事考试组织实施单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试期间,督查人员、巡视巡考人员要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查。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中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风险排查,落实防控措施
4.加强风险评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相关决定和要求,密切跟踪国内外、省内外疫情动态,统筹考虑考生需求、考务要求、防控需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及时评估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风险。
5.加强告知承诺。各级考试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要通过公告、政策解答和网报平台持续加强有关政策宣传,提示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要求其承诺提前做好“安康码”申领、体温监测、码色转换等工作,确保考试当天持绿码参加考试。对于考试当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需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
6.加强考生健康信息监测。各级考试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要强化风险排查,加强对报考人员的结构分析,重点关注中高风险区域或国(境)外来皖考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安康码”在人事考试各环节工作中的应用,落实《考试期间“安康码”应用方案》(附件2)和“健康码”跨省份互认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考点学校要根据考生健康信息情况提前做好相关考试安排。
7.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落实重点环节和关键场所的防疫措施,最大可能防止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完善网上报名系统,减少报考人员现场咨询。合理安排试卷领取和保管人员,分时错峰完成试卷领取工作,做好试卷押运车辆和试卷保密室的消毒工作。精心设置笔面试考点考场,合理安排考试工作人员,加强考生入场、退场管理和考试现场管理,维护好现场秩序。开展自主命题和阅卷工作的单位,要按照《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附件3)和《入闱命题、阅卷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附件4),在场地、人员准备及具体防控措施上做实做细,确保命题、阅卷工作顺利。
三、强化应急保障,提升处置能力
8.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各考点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和要求,按照《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入闱命题、阅卷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附件5),结合本地本考点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围绕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全面研判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办法,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得当、有效。
9.加强人员配备和物资储备。各有关部门、考点学校要摸底了解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切实加强各岗位工作人员及备用人员的配备。要提前储备必要的防护消毒物品,如体温计、口罩、消毒水、免洗洗手液等。要合理规划场地,划定隔离区,设置入场和退场通道。其中,考点还须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隔离考场,提前做好场地卫生清洁、消毒及通风等工作。重点加强笔面试考点、阅卷现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疫措施,做好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新冠肺炎排查等工作。
10.加强业务培训和应急保障。各有关部门、考点学校要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针对可能的突发情况开展模拟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悉疫情防控要求,掌握应急处置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考试期间的通信保障,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畅通,值班人员全程在岗,严格执行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加强疫情防控的技术支撑,在重要环节和重点场所设置医疗服务站、隔离观察室,配齐医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做好经费及其他综合保障。
四、强化宣传引导,优化考试服务
11.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网站、微信以及纸质媒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科学正确面对疫情,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不信谣、不传谣。特别要提醒考生做好自我防护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素质迎接考试。
12.做好考生咨询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告各项考试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和违纪违规警示工作,并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赶考备考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
各市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具体考试特点,结合本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研判并作相应调整。国家或我省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