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建筑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在我省建筑领域推行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制度,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监管,促进劳务用工及建筑领域的改革发展。
据介绍,我省将通过实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促进企业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掌握施工现场劳务人员身份、培训、从业、工时、工资等信息,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保障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发展;加强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监管,促进企业强化施工现场管理,遏制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促进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为尽快实现在建项目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全覆盖,从8月1日起,全省已开工但剩余合同工期超过6个月的尚未竣工验收项目,以及新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新项目,应在施工现场实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其他未实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的项目应通过建立纸质实名制管理台账等方式开展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