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吉建管〔2019〕20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住房和建乡建设 部于2019年7月19日取消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同时,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将我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允许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各地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及时向企业及持有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传达该“通知”的要求,做好衔接工作,保证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