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发布公告,取消我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级注册行政机关停止办理与其相关的业务。持证人员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相关单位应于年底前尽快更换项目负责人。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相关通知,我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不得在我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凡持有注册在我省的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参加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在满足相应报考条件基础上,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