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走进中祥教育 帮助中心 移动端 微信公众号
400-806-1656
热线(08:30-18:00)
课程简章
首页/ 二级建造师-行业动态

江西取得二建职业资格可认定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职称

二级建造师-行业动态 2020-11-30 00:00:00

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赣人社发〔2019〕22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扩大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范围,我们修订编制了《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所列职业资格的,可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有符合相应职务试行条例要求的,应符合相应职务试行条例中的学历资历条件),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按照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并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适时动态调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对照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93号)同时废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行业动态
置顶推荐
课程试听
中级社会工作者
初级社会工作者
中级经济师
一级造价师
教师资格证
售后服务
网课售后
用户注册协议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如何登录
如何注册
如何在线听课
如何修改个人资料

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400-806-1656
周一至周五: 08:30-18:00

泰安中睿启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编号:NCFCSA-H-0375) 诚信企业 鲁ICP备202412098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