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补贴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补贴标准: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楼606 失业保险处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冬季)16:00—19:3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