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5日,健康管理师作为一个新职业,在我国出现。同年12月,健康管理师作为卫生行业特有职业划归卫生部管理,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该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成为该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唯一的认证单位。
健康管理师是从事个体和群体从营养和心理两方面健康的检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培养和造就健康管理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中央电化教育馆等 教育培训中心推出健康管理师岗位能力培训课程。
主要从事的工作内容包括:采集和管理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信息;评估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和疾病危险性;进行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咨询与指导;制定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促进计划;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健康维护;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健康教育和推广;进行健康管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行健康管理技术应用的成效评估。
如想考取此证书请在当地卫计委咨询,当地卫生计生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央电化教育负责评审、核发和管理。部分地区支持此职业技能的鉴定,部分地区还未有鉴定资质。可跨省报考证书全国通用,该证书在国家卫计委和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双网可查,终生有效。
健康管理师施行全国统考,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章的《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可作为升职加薪、考核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